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上规院”)成立于1957年,是国内成立最早、技术力量最为完善的甲级规划设计和战略咨询单位之一。六十多年来,上规院秉承“精心规划,惠泽千秋”的理念,站在城市学科和规划事业发展的前沿,充分投入到城市化建设发展的伟大实践与进程,将“博学、求真、创新、笃实”的精神,寓于为全社会发展提供一流的服务过程中,不断创新规划理念,提升设计水平,力争打造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规划研究、咨询、设计机构。
上规院努力打造卓越队伍、服务卓越城市、追求卓越发展,职工综合素质、单位文明形象与规划中心工作同步提升,已连续十二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于2017年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并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工人先锋号”、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优秀单位、上海市学习型企事业单位等荣誉称号。
上规院按照国家对科学发展、创新转型的总体要求,切实贯彻上海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部署,在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领导下,聚焦总体规划、历史风貌保护、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美丽乡村(城乡与生态)、综合交通规划、市政规划以及信息建设与应用等八大重点业务板块,形成了一批在业界有广泛影响的优秀规划成果。
为了优化队伍结构,广泛招纳优秀专业人才,保证院及下属单位可持续发展,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1、城市规划设计专业人员;
2、行政管理人员(财务、法律、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以应届生为主)。
二、任职条件
所有岗位面向有工作经验人员及应届生招聘,应聘条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国内外重点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设计能力、综合能力和技能条件。
3、有工作经验人员要求3年以上国内外知名规划设计研究机构工作经历,持有注册规划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的人才优先,曾承担过省、市级重大规划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下载报名表,表格填写完整并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将报名表、项目成果集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铜仁路331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组织人事处收。注明“应聘材料”字样,应聘材料恕不奉还,本院予以保密。
2、资格审查
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3、统一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实习等方法,主要针对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四、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zhaopin@supdri.com
五、附件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