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和拓展核心风貌保护单元工作启动
来源: 2015-11-16 09:42:00 点击:1716

为贯彻韩正书记924日在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落实“一定要在单栋建筑保护、风貌保护和历史文脉传承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风貌保护由“单栋、一般性风貌保护”向成片成块保护发展,我院规划二所近期启动开展了上海核心风貌保护单元的工作。深化和拓展核心保护单元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韩正书记讲话精神,更是对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的一次全面深化研究,同时也是对风貌区外风貌较好地区的“抢救性”举措。

现已拟定《研究深化和拓展核心风貌保护单元工作方案》初稿,并于1021日向韩正书记专报,得到了高度认可和批示。计划通过地毯式调研,研究划示上海已有44片历史文化风貌区及中心城旧区内核心风貌保护单元及相关保护法规和政策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十三五阶段重点开发地区也要以风貌保护的理念主导规划开发”的工作精神,探索建立风貌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上海历史风貌保护工作。

整个项目由市规划院二所作为主要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总体框架、工作原则、标准及成果规范等工作,计划今年内完成首批试点区域研究报告,并具体落实中心城区的核心风貌保护单元的划示工作。明年,将会同同济大学等专家团队适时开展浦东新区及郊区相关工作。

整个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评估历年风貌保护工作。对全市风貌保护工作进行整体性回顾,并组织召开专家会,探讨上海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得失,总结问题和瓶颈。

第二,调研与划示核心风貌保护单元。在已批的风貌保护规划基础上,划示核心保护单元,研究提出相应的保护要求和实施措施。

第三,探索风貌保护的政策机制研究。着力解决保护过程中有关开发和管理体制机制、配套支持政策、财税“造血”机制、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等问题。

第四,加强风貌保护的立法研究。结合《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为核心保护单元(街坊)保护工作的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市规划院二所近期已对衡复风貌区的核心风貌保护单元作了初步的划示,如下图,共计两片区,其中复兴中路片区约112公顷、衡山路片区约262公顷,总面积约374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