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标准》第三次工作例会召开
来源: 2014-04-15 16:21:00 点击:1545

4月11日下午,市规划院组织召开《上海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标准》第三次工作推进会。院总规划师夏丽萍,市规划编审中心研究室,院发展研究中心、总规中心、交通分院、市政分院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上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标准》课题的总体工作框架设想、既有技术标准梳理、国内外城市经验借鉴、现状设施用地调查结论和指标评估等方面的汇报,并就目前工作中的问题展开讨论。

夏丽萍总规划师提出,在推进用地标准研究的过程中,要充分重视三个问题:一是处理好项目管理和规划管理的关系,协调、平衡用地审批和规划管理的双重适用性;二是注重可比性,在经验借鉴时所选择的国内外对标城市要具有可比性;三是用地现状效益评估重点能够服务于用地标准的制定,现状评估过程应确保用地数据库的准确性和细致度。

根据会议要求,用地标准工作组将明确工作计划,根据现有数据和资料进一步深化,加强工作思路和框架的顶层设计,近期先行形成研究报告,为下一步用地标准制定提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