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院被上海市综治委命名为2012年度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
来源: 2013-05-10 10:20:40 点击:2270

2012年,在院党委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院干部职工认真落实院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全年未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不稳定事件,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被上海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命名为《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同时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望全院干部职工再接再厉,常抓不懈,在2013年度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