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梳理完善与编制工作第八次例会召开
来源: 2011-04-21 13:16:50 点击:823

4月15日,总体规划梳理完善与编制工作第八次例会召开。总规中心各联系人汇报了各区县集中建设区划定方案,包括对集中建设区的范围及待定地块的考虑对区内土地使用规划及2020后的方案等、对市级及区级生态网络控制线的划示和优化建议等等。会上指出:一、集中建设区是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规合一”的核心,也是城乡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衔接的平台,编制口径一定要明确和统一。集中建设区内,规划期内按照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用地安排。集中建设区外,按照建设用地减量化原则,一方面通过专项规划和机动额度对农村民生、市政交通、生态旅游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特殊用地的新增需求予以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增减挂钩等专项规划,对现状农村居民点通过逐步推进减量化、集中化,对现状存量工业用地则结合年度计划有选择地进行改造,但不允许扩大用地。二、集中建设区外的现状存量用地适用统一的管理口径,即采用机动额度的方法,对区外建设用地的总量、布局和结构进行安排和统筹,包括存量用地的转型利用和民生、市政等类型的新增用地需求。区县、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集中建设区外落图的建设用地规模应通过比例进行控制。三、目前集中建设区方案还处于自下而上的汇总阶段,一方面需与区县作进一步沟通,另一方面还需通过汇总方案的研究,进一步提出体现总体规划结构引领作用的优化调整方案。四、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网络等各类用地概念的划示口径要统一。五、下一阶段,要加快各区县两级城乡总体规划梳理工作的进度,拟适时召开区县规土局局长座谈会。